量化私募又“创新”!客户拿“优先”

admin 发表于 2024-01-18 14:07 上一篇 下一篇


  量化私募又“创新”:“超额收益”归机构,客户拿“优先”

  创新合适吗
  百亿量化私募,为了能吸引客户,可谓“绞尽脑汁”!

  但这却导致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

  来自业界的信息:一家百亿大厂推出基金费率结构的“创新”,让客户“优先”拿收益,但同时,更多的超额收益流入大厂的“钱袋子”。

  看来看去,如今市况下,高净值客户买了这家产品,或许最多只能赚到6.5%,除非私募超常发挥,才能让客户赚得更多。

  不知不觉间,量化私募和投资者玩起了“优先劣后”收益的套路。

  量化大厂募资“有乾坤”
  近日,一家位于上海的量化私募在头部代销渠道,展开新一轮募资,所售产品的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

  诸多以投资股票为主的产品,均为中高风险等级。

  公开资料显示:这家私募成立于2015年,管理规模超100亿,交易品种涵盖股票、商品期货、股指期货、可转债、期权等。

  资事堂看到的营销材料显示:这家百亿私募此次募资的产品,底层基金实盘业绩较短,自2022年1月以来年化收益为16%,这个收益并未扣除业绩报酬,也就是费前收益。

  相对短时间内有着如此较佳业绩的私募,通过都会“趁热打铁”,在代销渠道进行“吸金”。

  看似毫不出奇的募资事件,背后却有着值得玩味之处。

  这家私募向客户收取的费用,其结构相当“复杂”。

  产品材料中有如下表述:
  除了收取1.11%/年固定费用,业绩报酬计提标准采用阶梯状费率结构,计提区间内年化收益率小于等于6.5%不提业绩报酬;
  计提区间内6.5%<年化收益率≤16.25%,提取6.5%以上全部收益部分;
  当计提区间内年化收益率>16.25%时,对全部收益提取60%,计提业绩报酬后计提区间内年化收益率不低于6.5%。

  究竟怎么收钱
  上文的费率结构表述,略显专业,我们来简化一下。

  比如:一位高净值客户,用100万元买了这只量化私募产品,持有一年后收益为10%。

  表面上,这笔投资“连本带利”增长至110万元。

  这位客户觉得收益符合预期,决定将基金卖出离场。

  按照约定的费率,这位客户有几项费用需要扣除,认购费1%(对应1万元)、年度固定费用1.1%(对应1.1万元)。

  接下来就是“重头戏”——支付给量化私募的报酬。

  年化收益大于6.5%,且不超过16.25%的话,客户就要向量化私募缴纳6.5%以上的收益。

  那么,这位客户收益的部分“拿到手”,就是6.5%,对应6.5万元。

  总得算下来:这位客户投资一年,赎回后“连本带利”最多就是104.3万元。

  但与“预期”中的110万元,少了将近6万元!

  客户收益超过6.5%?难上加难
  高净值客户购买私募产品,需要支付超额业绩提成,并不是稀罕事。

  私募机构将赚取业绩提成作为核心利润来源,与公募基金只赚取固定管理费的模式,截然不同。

  也就是说:私募客户将要净值收益的一部分,交给基金经理,以此作为激励。行业内部通常将计提比例,设置在20%-25%。

  这点在全球对冲基金圈,都属于行业惯例。

  然而,有一点需要注意到:并非只有等到投资人赎回时,才需要支付业绩提成。

  上文提及的私募,在产品资料有一段话十分关键“本产品浮动管理费计提方式为逐笔计提。本信托计划实际发生赎回的开放日(含临时开放日)、分红日(每年5月和11月最后一个交易日)、第一次清算基准日为浮动管理费核算日。”

  换言之,这家私募在一个自然年有两次基金分红,就会产生两次计提;投资者赎回时也就会计提。

  每次计提,都会出现年化超过6.5%的部分,需要被管理人拿到“大头”。

  “固定”收益
  读到此处,投资者或许有些有一个直觉:
  投资者拿到手的收益,有着“止步于”6.5%的意味。

  既然,产品年化收益大于6.5%的部分(且不超过16.25%),收益就归量化私募,而且一年不止一次计提。

  买了这只产品,收益被“固定”了!

  除非年化收益超过16.25%的部分,投资者能拿到40%的“甜头”。

  另一个侧面看:这家百亿量化私募对于拿到年化6.5%的收益,似乎有着一种自信!

  高于6.5%的收益,就看这家量化大厂的本事了,但超过的部分客户无法“享受”。(华尔街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