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基金业协会获悉,为保护私募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的有效实施,经前期准备,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https://pfid.amac.org.cn)将于2016年6月1日上线试运行。
《信披办法》第五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指定的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平台报送信息。
本次试运行信息披露备份对象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包括自主发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管理规模金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顾问管理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暂不面向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及其他私募基金开放信息披露备份功能。
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使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即PXXXXXXX)、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的现有密码登录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
基金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私募基金管理人自主发行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应按照《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1号》报送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其中,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金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还应当持续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报送月度报告,即基金净值信息。单只管理规模金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顾问管理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应持续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报送基金净值信息,此类基金的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暂不作要求。
据悉,为落实不同私募基金差异化自律管理,基金业协会正在组织研究制作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及其他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相关内容与格式指引。
□ .李.丹.丹 .中.国.证.券.网